【财新网】(记者 王琼慧) 伴随着电子商务高速发展衍生出来的“刷单”灰色产业链,正受到电商平台的围剿。阿里巴巴已于近日正式起诉“刷单业务”覆盖所有电商平台的“傻推网”。阿里巴巴称,这只是阿里起诉刷单团伙的开始。
12月2日,阿里巴巴集团向法院正式递交起诉书,状告刷单平台“傻推网”涉嫌严重危害市场竞争秩序,索赔216万元人民币。该案系全国首例电商平台状告刷单团伙案,递交当日已获法院立案。
2016年4月,阿里巴巴集团平台治理部举报刷单组织“傻推网”,并协助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了该组织。4月发出的案件通告显示,90后杨某成立的“傻推网”利用QQ等聊天工具组织刷手,传授刷单技巧,自2014年9月起开始组织实施刷单,参与网络刷手达到5000余人次。
“刷单”是指网络卖家为了营造商品热销、用户口碑好的形象,提升商品搜索排名,通过各种虚假交易(又被称为“炒作信用”、“炒信”或“刷单”)的方式,虚构成交记录及用户好评,借此欺骗平台以及消费者,达到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浏览和购买的目的,谋求非法利益。“炒信”平台利用个别不法网络卖家的这种心理,设立网络平台招揽有炒作信用意向的卖家,再招募愿意从事炒信的“刷手”为卖家大批量进行炒信,形成虚假的购买评价。
“刷单业务”覆盖全网电商的傻推网,除杨某外仅有3个成员从事职业刷单,其中一人负责客服咨询,两人负责流量推广和审核工作。财新记者获得的阿里巴巴起诉书显示,该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是手续费与会费。手续费按照商家支付给“刷手”佣金的20%收取;会费按照月费268元、年费1980元由商家支付,成为会员的商家在平台上发布刷单任务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从2014年9月运营至今,傻推网共计“刷出”流水资金2650万,涉及的网络商家账户5000余个,刷手账户7000余个。其中,杨某本人获利40余万、数名刷手合计获利173.5万。2016年4月,根据《网络管理交易办法》规定,杨某及其团伙被处以十余万罚款。阿里方面认为,对这个获利200多万的刷单团伙来说,十余万罚款只能算九牛一毛,“他们随时可以另起炉灶,重新开张”。
阿里方面认为,在现有行政处罚无法给予重击的情况下,唯有通过民事诉讼能让刷单团伙感受到“切肤之痛”,加大其涉嫌违法行为的成本,最终做到让这些团伙不想刷和不敢刷。鉴于此,阿里12月2日正式提起民事诉讼,起诉刷单团伙。
阿里在起诉书中称,淘宝网与天猫网所建立的评价体系是网站的核心竞争力之一。该体系既是消费者选择商品的决策依据之一,也是淘宝和天猫流量分发机制中核心的决策数据。经“刷单”污染后的数据会对消费者产生严重误导,从而严重损害淘宝网与天猫网的市场声誉和竞争力。
实际上,在电商领域,“刷单”是个不能说的秘密。4月27日,上海爱尚鲜花股份有限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招股说明书披露,从2013年到2015年7月期间,爱尚鲜花通过员工和外包人员总共刷单26.34万笔,刷单费用支出175.47万元,刷单产生的虚假收入累计3095.3万元。
爱尚鲜花还在其“市场推广模式”的部分详细阐述了电商刷单的基本流程:公司运营人员制定刷单计划,将相应的刷单款项打入专门的银行卡中,之后公司通过QQ等方式发布刷单需求,选择符合要求的“刷客”。“刷客”在电商平台浏览并购买产品,公司后台确认刷单订单并进行备注及核对后,向刷客进行返款(包括购买款+佣金)。
爱尚鲜花高管曾对媒体表示,如果不刷单,公司辛苦经营几年的交易纪录和评价很快就会被刷单几个月的卖家超过。言下之意,大环境不改善,刷单为无奈之举。
10月25日,阿里巴巴、腾讯、京东、滴滴出行、58同城、百度糯米、奇虎360、顺丰速运等8家企业在国家发改委签署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协议签署旨在共享反炒信信息,联合相关部门惩戒失信行为。
阿里决心惩治刷单,起诉“傻推网”只是一个开始。阿里方面称,已经组建了专业队伍持续追踪刷单团伙的线下行踪。仅16年4月至今,除‘傻推网’之外,已配合执法部门连续查处了“整点抢”、“牛刷刷”、“领啦网”、“蓝天碧水”、“蓝天网”等大型炒信平台。阿里巴巴称将会对这些团伙逐一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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