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办
[chèn bàn]

基本解释

1.犹缴纳。

犹缴纳。 宋 欧阳修 《乞减乐平县课额札子》:“客旅不来,酒税课利,无由趁办。” 宋 叶适 《上宁宗皇帝札子三》:“今经总制、月桩、青草、折估等钱,虽稍已减损,犹患太重,趁办甚难。”《宋史·食货志下五》:“上供常赋,无从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