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战公约
[fēi zhàn gōng yuē]

基本解释

1928年8月,美、法、英、日、意、德等十五国代表在巴黎签订的条约。规定要用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但对于破坏公约的国家并没有规定具体有效的制裁措施,因此该公约并无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