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官
[lǐ guān]

基本解释

1.治狱之官。

治狱之官。《后汉书·陈宠传》:“及为理官,数议疑狱。”《北齐书·循吏传·苏琼》:“理官忌惮,莫敢有违。” 宋 洪迈 《夷坚志补·闻人邦华》:“吏以告理官,遣还家,半日死。”《二刻拍案惊奇》卷二三:“家父做了 宣德府 理官,殁於任所。” 清 龚自珍 《乙丙之际箸议第六》:“礼官之后为名家 邓析子 氏、 公孙龙 氏,理官之后为法家 申 氏、 韩 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