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竟门
[lì jìng mén]

基本解释

1.唐武后时,于丽景门内置制狱,令来俊臣等审理案件。来俊臣残暴,诛斩人不绝,凡入丽景门者,百不全一。有人因称丽景门为"例竟门","言入此门者,例皆竟也"。竟,完结之意。事见《旧唐书.来俊臣传》。

唐 武后 时,于 丽景门 内置制狱,令 来俊臣 等审理案件。 来俊臣 残暴,诛斩人不绝,凡入 丽景门 者,百不全一。有人因称 丽景门 为“ 例竟门 ”,“言入此门者,例皆竟也”。竟,完结之意。事见《旧唐书·来俊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