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律
[máo dùn lǜ]

基本解释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则之一。其内容为:同一个主体(个人或集体)不能作出互相矛盾(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或互相反对(不能同真但可以同假)的判断。因其不容许自相矛盾,故亦称“不矛盾律”。它从另一方面体现了同一律关于保持判断同一的要求。它并不否认客观事物本身的矛盾,也不否认反映这种矛盾的思想上的矛盾。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之一。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同一对象不能同时作出两个矛盾的判断,即不能既肯定它,又否定它。如不能既说“水是物质”,同时又说“水不是物质”。这两个判断中必有一个是假的。遵守矛盾律能使思维具有一贯性和不矛盾性;否则,就会犯“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故矛盾律的公式是:“甲不是非甲”或“甲不能既是乙又不是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