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参
[tí cān]

基本解释

1.亦作"题參"。
2.上本参奏。犹弹劾。
3.谓以题本上奏。

亦作“ 题叅 ”。
1.上本参奏。犹弹劾。《天雨花》第六回:“明日传他到堂,把这案发与他审,若有丝毫差错,即便题参。”《清会典事例·户部二二四·蠲恤》:“该州县官不严行查禁,由督抚题叅,交部议处。”
(2).谓以题本上奏。《红楼梦》第一○七回:“后又任 江西 粮道,题参回都,仍在工部行走,日夜不敢怠惰。”《清会典事例·通政使司·题本》:“﹝ 康熙 ﹞四年题准内外衙门清汉字黏连本章无贴黄者免叅,若已具汉字而无贴黄者,题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