镌斥
[juān chì]

基本解释

1.谓削去官职。

谓削去官职。《续资治通鉴·南宋理宗绍定二年》:“请申飭监司、郡守,自今所属闕官,以次摄事,毋得差非见任官。如有违,其受差及差之人并鐫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