铙挽
[pí wǎn]

基本解释

1.铙歌和挽歌。

铙歌和挽歌。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乐府》:“至於 轩 岐 鼓吹, 汉 世鐃挽,虽戎丧殊事,而并总入乐府。” 黄叔琳 注:“《宋书·乐志》: 汉 《鼓吹鐃歌》十八曲。 譙周 《法训》《挽歌》者, 高帝 召 田横 ,至 尸乡 自杀。从者不敢哭,为此歌以寄哀音焉。《古今注》《薤露》《蒿里》,并丧歌也。言人命如薤上之露,易晞灭也,亦谓人死魂魄归乎蒿里。至 孝武 时, 李延年 乃分为二曲,《薤露》送王公贵人,《蒿里》送士大夫庶人,使挽柩者歌之,亦呼为《挽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