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动 5G 加快发展的通知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无线电管理机构,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 5G 网络加快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 全力推进 5G 网络建设, 应用推广, 技术发展和安全保障, 充分发挥 5G 新型基础设施的规模效应和带动作用, 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快 5G 网络建设部署
(一)加快 5G 网络建设进度. 基础电信企业要进一步优化设备采购, 查勘设计, 工程建设等工作流程, 抢抓工期, 最大程度消除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支持基础电信企业以 5G 独立组网 (SA) 为目标, 控制非独立组网 (NSA) 建设规模, 加快推进主要城市的网络建设, 并向有条件的重点县镇逐步延伸覆盖.
(二)加大基站站址资源支持. 鼓励地方政府将 5G 网络建设所需站址等配套设施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 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严格落实; 在新建, 改扩建公共交通, 公共场所, 园区, 建筑物等工程时, 统筹考虑 5G 站址部署需求; 加快开放共享电力, 交通, 公安, 市政, 教育, 医疗等公共设施和社会站址资源. 对于支持力度大的地区, 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大投资, 优先开展 5G 建设.
(三)加强电力和频率保障. 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加强与电力企业对接, 对具备条件的基站和机房等配套设施加快由转供电改直供电; 积极开展网络绿色化改造, 加快先进节能技术应用推广. 调整 700MHz 频段频率使用规划, 加快实施 700MHz 频段 5G 频率使用许可; 适时发布部分 5G 毫米波频段频率使用规划, 开展 5G 行业 (含工业互联网) 专用频率规划研究, 适时实施技术试验频率许可. 进一步做好中频段 5G 基站与卫星地球站等其他无线电台 (站) 的干扰协调工作.
(四)推进网络共享和异网漫游. 进一步深化铁塔, 室内分布系统, 杆路, 管道及配套设施共建共享. 引导基础电信企业加强协调配合,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 整合优势资源, 开展 5G 网络共享和异网漫游, 加快形成热点地区多网并存, 边远地区一网托底的网络格局, 打造资源集约, 运行高效的 5G 网络.
二, 丰富 5G 技术应用场景
(五)培育新型消费模式. 鼓励基础电信企业通过套餐升级优惠, 信用购机等举措, 促进 5G 终端消费, 加快用户向 5G 迁移. 推广 5G+VR/AR, 赛事直播, 游戏娱乐, 虚拟购物等应用, 促进新型信息消费. 鼓励基础电信企业, 广电传媒企业和内容提供商等加强协作, 丰富教育, 传媒, 娱乐等领域的 4K/8K,VR/AR 等新型多媒体内容源.
(六)推动 "5G + 医疗健康" 创新发展. 开展 5G 智慧医疗系统建设, 搭建 5G 智慧医疗示范网和医疗平台, 加快 5G 在疫情预警, 院前急救, 远程诊疗, 智能影像辅助诊断等方面的应用推广. 进一步优化和推广 5G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的优秀应用, 推广远程体检, 问诊, 医疗辅助等服务, 促进医疗资源共享.
(七)实施 "5G + 工业互联网"512 工程. 打造 5 个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构建创新载体和公共服务能力; 加快垂直领域 "5G + 工业互联网" 的先导应用, 内网建设改造覆盖 10 个重点行业; 打造一批 "5G + 工业互联网" 内网建设改造标杆网络, 样板工程, 形成至少 20 大典型工业应用场景. 突破一批面向工业互联网特定需求的 5G 关键技术, 显著提升 "5G + 工业互联网" 产业基础支撑能力, 促进 "5G + 工业互联网" 融合创新发展.
(八)促进 "5G + 车联网" 协同发展. 推动将车联网纳入国家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促进 LTE-V2X 规模部署. 建设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 丰富应用场景, 探索完善商业模式. 结合 5G 商用部署, 引导重点地区提前规划, 加强跨部门协同, 推动 5G,LTE-V2X 纳入智慧城市, 智能交通建设的重要通信标准和协议. 开展 5G-V2X 标准研制及研发验证.
(九)构建 5G 应用生态系统. 通过 5G 应用产业方阵等平台, 汇聚应用需求, 研发, 集成, 资本等各方, 畅通 5G 应用推广关键环节. 组织第三届 "绽放杯"5G 应用征集大赛, 突出应用落地实施, 培育 5G 应用创新企业. 推动 5G 物联网发展. 以创新中心, 联合研发基地, 孵化平台, 示范园区等为载体, 推动 5G 在各行业各领域的融合应用创新.
三, 持续加大 5G 技术研发力度
(十)加强 5G 技术和标准研发. 组织开展 5G 行业虚拟专网研究和试点, 打通标准, 技术, 应用, 部署等关键环节. 加速 5G 应用模组研发, 支撑工业生产, 可穿戴设备等泛终端规模应用. 持续支持 5G 核心芯片, 关键元器件, 基础软件, 仪器仪表等重点领域的研发, 工程化攻关及产业化, 奠定产业发展基础.
(十一)组织开展 5G 测试验证. 基础电信企业进一步优化 5GSA 设备采购测试流程, 根据建设计划明确测试时间表, 促进相关设备加快成熟. 持续开展 5G 增强技术研发试验, 组织芯片和系统开展更广泛的互操作测试, 加速技术和产业成熟. 结合国家频率规划进度安排, 组织开展毫米波设备和性能测试, 为 5G 毫米波技术商用做好储备.
(十二)提升 5G 技术创新支撑能力. 支持领先企业利用 5G 融合新技术, 打造并提供行业云服务, 能力开放平台, 应用开发环境等共性平台, 鼓励建设相关开源社区, 开源技术基地, 促进开放式应用创新. 加快 5G 检测认证平台建设, 面向 5G 系统, 终端, 服务, 安全等各环节提升测试, 检验, 认证等服务能力, 降低企业研发及应用成本.
四, 着力构建 5G 安全保障体系
(十三)加强 5G 网络基础设施安全保障. 加快构建 5G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 加强 5G 核心系统, 网络切片, 移动边缘计算平台等新对象的网络安全防护, 建立风险动态评估, 关键设备检测认证等制度和机制. 研究典型应用场景下的安全防护指南和标准. 试点开展 5G 安全监测手段建设, 完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 威胁治理, 事件处置, 追踪溯源的安全防护体系.
(十四)强化 5G 网络数据安全保护. 围绕 5G 各类典型技术和车联网, 工业互联网等典型应用场景, 健全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与标准规范. 建立 5G 典型场景数据安全风险动态评估评测机制, 强化评估结果运用. 合理划分网络运营商, 行业服务提供商等各方数据安全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责任, 明确 5G 环境下数据安全基线要求, 加强监督执法. 推动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认证, 构建完善技术保障体系, 切实提升 5G 数据安全保护水平.
(十五)培育 5G 网络安全产业生态. 加强 5G 网络安全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 强化安全服务供给. 大力推进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建设和试点示范, 加快培育 5G 安全产业链关键环节领军企业, 促进产业上下游中小企业发展, 形成关键技术, 产品和服务的一体化保障能力. 积极创新 5G 安全治理模式, 推动建设多主体参与, 多部门联动, 多行业协同的安全治理机制.
五, 加强组织实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制度, 做好各项要素保障, 把加快 5G 发展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加强与地方住建, 交通, 电力, 医疗, 教育等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 合力推进 5G 建设发展各项工作.
(十七)加强责任落实.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无线电管理机构, 通信管理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及时细化各项支持政策和举措, 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发挥主体作用, 做好 5G 研发, 试验, 建设, 应用, 安全等各项工作, 全力推进 5G 建设发展.
(十八)加强总结交流. 各单位要定期梳理经验做法, 及时发现问题不足, 不断调整优化工作举措, 相关情况及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各地 5G 建设发展情况评估, 适时发布相关推进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 年 3 月 24 日
来源: http://www.tuicool.com/articles/ERRJV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