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介绍 C++ 浅拷贝与深拷贝之前, 我们先引出 C++ 的拷贝构造函数.
C++ 拷贝构造函数是一种特殊的构造函数, 其形参是本类对象的引用. 用于在建立一个新的对象时, 使用一个已经存在的对象来初始化这个新对象. 因为拷贝构造函数时特殊的构造函数, 所以其没有返回值类型, 且名称与类名相同; 该函数只有一个参数, 即此类对象的引用; 所有类都必须有一个拷贝构造函数, 如果没有自动以拷贝构造函数, 系统会自动产生一个默认拷贝构造函数.
自定义拷贝构造函数的一般形式为:
类名:: 类名 (const 类名 & 对象名)
{
函数体;
}
浅拷贝: 在进行初始化的过程中仅进行简单的数据成员赋值.
例如:
- class A{
- private:
- int a;
- public:
- A(int ta):a(ta){
- }
- };
有如下代码:
A a(5);
A b(a);
程序执行 b(a) 时, 执行操作: b.a=a.a; 与系统自动产生的拷贝构造函数:
A::A(const A& t){this->a=t.a;}
执行相同内容. 完整代码如下:
执行结果为:
从结果中我们发现, 我们通过对象 a 初始化的对象 b 中, 数据元素与 a 中完全相等, 甚至指针指向的地址都相同. 不难看出, 在 a 初始化 b 过程中只是进行了简单的值传递, 并没有为 b 中的 p 申请新的堆内存空间. 即两个对象的指针指向同一个地址, 这也就意味着此地址将被释放两次, 显然是不可取的. 这一点由输出结果中 b 中 * p 的值异常便可看出. 为了解决此问题, 我们需要深拷贝.
深拷贝: 当类中有指针类型元素, 需要申请堆内存空间时, 为新的指针分配新的内存空间.(不可进行简单的值传递)
这时, 需要我们自定义拷贝构造函数:
此时, 重新编译运行程序, 结果为:
此时, 虽然对象 a 已被删除, 对象 a 仍输出正常, 这是因为在自定义的深拷贝函数中, 为新的对象申请了新的空间, 而不是令其指向 a 中 p 指针变量指向的地址.
总结:
当类中无需申请动态资源时, 浅拷贝构造函数可以很好的工作. 当需要申请动态内存时, 即类中有指针变量, 则需要自定义深度拷贝函数.
表述不当之处, 还望各路大神指正.
来源: http://www.bubuko.com/infodetail-31135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