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 数据信息在给我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 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也日渐凸显, 尤其是网络黑色产业链日益猖獗, 让我们的个人信息形如裸奔.
一, 数据泄露事件频发, 个人企业损失惨重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 数据信息在给我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 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也日渐凸显, 尤其是网络黑色产业链日益猖獗, 让我们的个人信息形如裸奔.
华住酒店集团共 140G 约 5 亿条个人信息遭泄露, 并在境外黑市中以 8 个比特币标价售卖的新闻刚过去不久, 最近顺丰也传出被用户在 "暗网" 上以两个比特币售卖 3 亿条快递数据的消息. 尽管顺丰回应暗网所售非顺丰数据, 不过, 有机构实测发现, 网上兜售的数据真实性较高, 在随机拨打的 20 条信息中, 有 17 人姓名, 电话, 地址与文件内容一致, 且也曾用过顺丰收发快递. 另外, 今年八月底, 浙江绍兴越城警方破获的一起案件也涉及了公民 30 亿数据遭剽窃的严峻问题. 新三板上市公司瑞智华胜及其关联公司通过非法软件清洗流量, 获取用户的 cookie, 然后从中提取公民个人信息, 相关账号密码, 搜索的关键词等内容, 涉及了百度, 腾讯, 阿里, 京东等全国 96 家互联网公司产品的数据.
不只是国内, 数据泄露已成为困扰全球企业和个人用户的难题. 仅 2018 上半年, 在全球范围内泄露的数据超过千万条以上, 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不下 10 起. 例如今年 3 月爆发的给 Facebook 带来无尽麻烦的 "剑桥分析" 丑闻, 其中超过 8700 万名用户的数据遭到泄露. 随着对 Facebook 应用程序更深入的审查,"剑桥分析" 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6 月 27 日, 安全研究员 Inti DeCeukelaire 透露了另一个名为 Nametests.com 的应用程序, 它已经暴露了超过 1.2 亿用户的信息. 目前, Facebook 已接受英国信息专员办公室 (ICO) 开出的 50 万英镑罚单, 然而这可能只是开始.
至于数据泄露所造成的影响, 目前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直接危害主要是各类骚扰电话, 诈骗电话的增加. 此外, 大规模的信息泄露事件发生时, 泄露的数据库会不断完善黑客手中的密码字典, 令几乎所有人的密码失效. 阿里安全归 0 实验室提供的数据显示, 因用户信息泄露而产生的电信诈骗案件处于频发状态, 仅在 2017 年 4 月至 12 月的 8 个月中就观测到电信诈骗超过 43 万起, 案发资损达 1 亿 9 千万元, 受害人员超过 5 万人. 2017 年, 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13.1 万起, 查处违法犯罪人员 5.3 万名.
除了个体用户, 企业也是数据泄露的受害者. 大多数网络攻击都是以窃取钱财为目的, 据《2018 数据泄露损失研究》评估显示, 大型数据泄露代价高昂, 百万条记录可致损失 4000 万美元, 5000 万条记录可致损失 3.5 亿美元. 遭遇数据泄露事件的公司企业平均要损失 386 万美元, 同比去年增加了 6.4%.
二, 为什么数据容易发生窃取和攻击?
在愈发频繁的数据泄露事件中, 企业数据库安防力量薄弱, 责任意识淡薄以及数据市场需求旺盛等因素为大规模数据泄露埋下伏笔.
1. 防力量薄弱, 防范意识不强. 360 互联网安全中心发布的《WannaCry 一周年勒索软件威胁形势分析报告》显示, 去年勒索病毒爆发前夕, 各机构有 58 天的时间可以进行补丁升级等安全布防工作, 但一些机构错误认为自身隔离措施足够安全, 打补丁太麻烦, 致使其最终遭受勒索病毒攻击. 同时, 一些企业认为自己并非互联网行业主要参与者, 不会成为被攻击对象, 因此在用户数据保管上没有做好安全措施, 最终导致大批量用户数据泄露. 此次华住集团数据泄露, 可能原因就是开发人员安全意识不强, 将公司程序代码上传到了 GitHub(一个软件托管平台)上, 加之酒店数据库密码过于简单才导致.
2. 用户数据市场需求旺盛.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 网络平台的人口红利逐渐消失, 当用户普及度已经足够, 剩下的只是如何利用信息赚钱的问题, 因此根据用户画像进行精准信息推送就显得尤为重要. 如今, 不管功能是否相关, 下载任何软件都需开通讯录权限, 地理位置权限, 摄像机权限等等, 类似 "**, 你的手机联系人在某 APP 上将你设置为'念念不忘的对象', 详情见 **APP" 这种短信, 大概有 5 亿人都曾收到过. 中国消费者协会在 8 月 29 日发布的《APP 个人信息泄露情况调查报告》显示, 遇到过个人信息泄露情况的人数占比为 85.2%.
三, 应该制定更为严厉, 健全的数据保护法
分析这些数据泄露事件的起因, 大多是由于开发人员安全意识不强, 或者因为公司存在 "内鬼" 导致. 但开发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的背后, 则是整个企业对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够. 而企业及其负责人对信息安全的不重视, 则是源于我国目前针对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 对于信息泄露缺乏强有力的惩罚措施, 往往只会在出事之后做一些补救措施. 根据周鸿祎在 2018 ISC 互联网安全大会上发表的观点: 针对信息泄露事件, 需要提前作出预警, 事件发生后进行补救其实没有意义.
从世界范围来看, 加强数据保护与利用相关立法已成趋势. 美国通过修订《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案》为儿童等特殊敏感信息提供更加严格的法律保护; 欧盟, 新加坡等以专门立法形式, 加强对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今年 5 月 25 日,《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生效实施, 进一步加强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 与此同时, 大数据技术和产业的兴起引发了对数据开放的强烈需求, 许多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规范和促进包括政府在内的公共部门提供透明, 公平的信息再利用服务.
至于我国, 近年来涉及数据保护与利用的立法活动主要围绕个人信息保护并且是基于个人信息安全而展开的.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 与个人信息及隐私的保密和保护相关的主要包括刑法, 民法, 网络安全法, 消费者权益法, 邮政法, 统计法等. 其中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认定及处罚主要集中在刑法, 民法, 网络安全法等大法当中, 然而这些大法因为涉及内容较广, 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认定和处罚缺乏可操作的细节, 量刑也相对较轻. 根据公布的案例, 腾讯微信, 新浪微博, 百度贴吧等都因涉嫌违反《网络安全法》被立案调查, BOSS 直聘网因涉嫌信息泄露被网信办责令整改, 这些就算目前比较重大的执法案件了, 但最后法律责任很多是赔礼道歉而已.
另外, 个人信息保护固然是数据保护与利用立法的重中之重, 但并非全部, 尤其是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背景下. 大数据技术与人工智能技术相辅相成, 都需要海量数据作为支撑. 因此, 如何保证既能维护数据安全, 严厉打击针对数据或者滥用数据而导致的违法犯罪行为, 又可以使海量数据资源所蕴含的信息价值得到充分利用成为立法的关键.
同时, 数据安全合规责任的落实还要考虑为中小企业提供一定的政策保障. 数据安全合规责任的落实需要相应配置的人力, 资金和技术, 中小企业可能难以达到法定要求, 或者成本过高. 因此, 需要国家提供一定的配套政策, 激励和保障中小企业能够现实地具备数据安全合规能力. 如欧盟委员会在发布《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的同时, 还提供一定的资金用于帮助企业特别是鼓励中小企业并推出旨在帮助其实现合规的 "实用在线工具".
在互联网几乎已经成为现代人类生活的必需之后, 在大规模地数据泄露事件面前, 个人用户作为弱势群体, 除了勤更换账号密码, 不在陌生网站或服务商输入个人敏感信息外, 其实很难起到什么作为.
因此, 作为互联网服务的提供商, 企业在数据保护面前有着不可替代的责任; 作为人民安居乐业的依靠, 政府对企业行为有毋庸置疑的严格监管义务. 当互联网, 人工智能的浪潮带来全球居民生活方式发生彻底改变, 当自动驾驶, 智能家居, AI 医疗等成为构建智慧城市的标配时, 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是让这个智能社会正常运转的准绳.
四, 去中心化的恶果
对于最近几起数据泄露事件,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贩卖者在 "暗网" 上兜售数据, 只接受比特币或门罗币进行交易.
从 9 年前诞生起, 比特币就一直运作良好, 从未因政府或监管者或硬件问题而停止运行过. 比特币通过去中心化设计实现了抵制审查, 这个特性赋予了比特币非常高的价值, 同时也会导致大量的问题. 比如基于虚拟货币的经济犯罪频发, 区块链的技术特性和跨国作案导致在取证查案的过程中会面对极大的复杂性和阻力. 就以这次华住案为例, 黑客用比特币的方式在境外网站上售卖非法数据, 给警方带来了很大的办案难度.
随着基于虚拟货币的犯罪案件持续发生, 在未来, 或许去中心化的区块链技术也必须接受中心化的政府或机构的监管. 完全的去中心化是不现实的, 也是种灾难. 对于虚拟货币的监管必须持续加码, 并建立国际间的合作组织来共同将这个主张无政府主义的技术栓住, 使它不能作恶, 在可控的范围内实现它的技术目的.
原本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非常有前景的底层技术, 吸引各大互联网巨头纷纷开发布局. 依赖其去中心化, 不可篡改的特性, 可以应用于保险, 物流, 选举, 公益等各行各业, 也包括酒店管理, 可以极大改善用户敏感数据保护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提供金融级的数据安全保障. 而如今, 区块链技术恰恰是以为盗取酒店用户数据的销赃手段出现, 结果令人惋惜.
或许, 无论是大数据还是区块链, 任何一种新技术, 新理念在诞生之初都是美好的, 只是随着不断的发展, 野蛮生长的同时往往伴随着滥用情况. 只有完善法律法规, 才能让它如诞生之初所希望的一样造福于人类.
此前,"Y Combinator 中国 01 号员工"6 奇在媒体采访中提到了一个理想中的 "数据生态":"我希望以后会有一个数据生态, 让与人有关的数据最终属于个人, 他有权利决定在什么情况下, 出于什么目的, 让某个企业使用他的数据. 在这个生态里, 创业公司也可以得到用户的支持, 例如用户对教育有热忱并且希望支持教育公司创业, 他就可以将自己的数据开放给这家公司使用."
实现这个理想的 "数据生态" 是一个道阻且长的过程, 也许来势汹汹的 GDPR 是一个先行的实践, 最终的平衡很可能要在很多的争论和矛盾中才能逐渐达到吧.
来源: http://stor.51cto.com/art/201809/58348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