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 食品购销两旺为防止消费者误食亚硝酸盐导致食物中毒误饮甲醇导致人身伤亡, 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 月 11 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公告, 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禁用亚硝酸盐加强醇基燃料管理
公告指出, 禁止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严防将亚硝酸盐误作食盐使用加工食品
公告强调,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尽量采购使用乙醇作为菜品 (如火锅等) 加热燃料使用甲醇丙醇等作燃料时, 应加入颜色进行警示, 并严格管理, 防止将其作为白酒误饮
公告要求,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指导和检查, 发现违反公告规定的, 一律依法严肃查处
来源: http://health.qq.com/a/20180212/0063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