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网综合报道】3月31日,辽宁省辽阳政府采购网一则公告再次引发市场热议。公告显示, 中国电信 以0.01元中标了辽阳市信息中心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硬件建设项目,而辽阳此项目的预算高达893万。
上月中旬, 腾讯 以0.01元中标厦门政务外网云服务,彼时已经引起了是否涉嫌不正当竞争的讨论,中国电信此举又是为何?
根据辽阳政府采购网3月20日贴出的“辽阳市信息中心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硬件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受辽阳市信息中心委托,对该单位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硬件建设项目(编号:LYZFCG—2017005)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符合条件的国内合格的供应商都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的硬件设备包括核心交换机、汇聚交换机、接入交换机、网络安全防火墙、VPN网关、虚拟化平台、大数据处理平台等诸多IT设备,总预算金额为892.95万元。
中标企业除了负责提供硬件设备外,供应商还需要提供平台的日常维护,服务期为10年。
此前腾讯1分钱中标时,三大运营商皆为陪跑。电信难不成是学乖了?
其实,这并不是电信第一次以超低价中标。上月20日,中国电信、上海移动+云赛智联共同中标了上海市电子政务云服务,总中标金额为“0万元”,预算金额则高达1200万元。
不过有知情人透露,实则是采用了先用后付、据实结算的方式,因此标书无法填写具体金额,但标书中,此项不能空缺,因此经与招标方沟通,填写了0元。招标时,对各项单价都有具体报价。
那么,电信此次会是“按需付费”吗?事实上,从2012年开始,厂商在推动政府采购云计算时就一直在倡导“按需付费”模式,可以节省大量的闲置资源,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
但是,中国政府采购网统计显示,2015年3月至2017年3月,涉及政务云的中标项目共计184项,总中标金额14.8亿,其中按需付费的中标项目只有8项。大部分按需付费项目未公布各项产品的单价、计费标准。中国电信若采用这种方法,从概率上看可能性有些小。
另外,如果不收钱的话,也有例子可以参考。比如早前阿里云免费为12306网站提供技术支持,实则为其打了一个响亮的广告,但中国电信为辽阳政府提供的几乎免费的支持,在品牌传播力上能否达到像 阿里 云一样的传播效果呢,这还要打一个问号。
作为企业,不免费就是要盈利,难不成是先通过免费模式入局,然后再通过增值获取长期合作利益?那么,这就引发了另一个问题,是否涉及不正当竞争呢?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中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季节性降价;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不过,此前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腾讯0.01元中标时称,《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于普遍消费市场。但是该投标注行为发生于招投标注领域,并非普通消费市场,不会对经营者和消费者产生实质影响。
第二,根据《招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规定,该公司的投标价格为0.01元,如果仅考虑该价格,该投标报价可能会因为明显低于成本价而直接被评标委员会否决,不会达到影响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程度,因此也不应由《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规范。
中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焦晓非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招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所以这种投标,就算中标了,也是违法的。”
焦晓非表示,国有企业、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的重大项目都是应该招投标的。《招投标法》根本目的就是允许一些市场竞争单位参与竞争,而近乎0元的方式,从表面上看,是牺牲了公司的利益,但事实上让人联想到它很可能捆绑性质,即通过0元中标,然后再通过其他项目赚钱。
否则从正常商业角度,腾讯云是不可能0元的。这样的做法对其他的竞争对手来说,打击很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对投标结果进行关注、调查,对其非法性进行认定,而其他竞争对手对中标结果也可以进行诉讼。
反观此次性质与腾讯类似的中国电信0.01元中标,是想要赔本赚吆喝;后续“按需付费”;还是免费入局,长线钓大鱼呢?引人深思。截至目前,中国电信未有官方回复。
来源: http://www.tuicool.com/articles/FfaQVn7